分会应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结合本行业的具体情况开展活动。分会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 调查研究风能设备行业经济运行、企业改革、技术进步及产业重组等方面的情况,为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改革与发展方向等提供建议和服务。对与行业发展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和企业的意见和要求; (二)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跟踪了解风能设备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市场预测预报,为政府、企业、会员和社会中介组织等提供信息服务。经政府部门授权,依法进行行业统计; (三)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制(修)订有关风能设备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标准并提供有关建议; (四)收集和发布行业的产品质量信息,组织会员开展产品质量的改进和提高活动,为企业和重要工程的质量工作提供诊断和咨询服务。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参与行业质量管理及产品认证工作; (五)组织会员开展技术交流与联合开发工作,大力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及新材料。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及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组织行业科技成果评奖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行业国家级科技进步成果奖;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与经贸交流活动,组织与国际对口行业组织的交往。经政府部门授权,组织、协调和举办专业的国内与国际展览(销)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服务。 (七)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提出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资产重组的建议。组织研究风能设备行业产品经济规模,提出风能设备行业建议推广的节能产品、淘汰产品及鼓励发展产品; (八)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及会员利益和行业利益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维护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推动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组织会员开展维权活动; (九)开展企业管理诊断咨询服务,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按市场机制进行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十)调查研究行业职工队伍状况,向企业和政府提出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的措施建议。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国内外人才交流和各项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出版发行刊物、资料, 组织开展宣传交流工作; (十二)承担政府部门及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提供会员需要的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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